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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自考《国际私法》复习题与答案(二)

2018-12-20 16:20来源:浙江自考网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2.最早提出国际私法这一名称的是美国法学家斯托雷

3.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与某国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连接点 。

4.广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身外,还包括转致和间接反驳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住所,各国一般视其居所为其住所。

7.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以其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8.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亦有例外。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时,如果外国法人自行终止,其清算适用外国人国籍所在国法律处理。如果外国法人因某种原因被取缔时,其清算适用法律。

9.我国于1980年3月3日递交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入书,1980年6月3日我国成为该组织的第90成员国

10.1924年《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规定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限采用仓至仓原则。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正确的请在括号内打“√”,错误的请在括号内打“×”)

1.调整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29年《华沙公约》、1955年《海牙议定书》、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我国加入了《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对)

2.1989年6月,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美国一船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租用美国船运公司的一条货轮,将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合同规定,发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轮船航行途中遇风暴,海水灌进船舱使货物受损。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中方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美方提供若干美国司法判例请求广州海事作为划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在我国,判例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所以,我国法院不应把美国法院的判例作为划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错)

3.匈牙利1979年《关于国际私法的第13号法令》第75条第2款规定:“本法令的规定也适用于在本法令生效前发生而未经确定判决的有关法律关系的争议。”这一规定表明该法有溯及力。(对 )

4.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者,应适用其他法律。如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这条规定表明台湾承认转致。(对 )

5.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英美法系国家法学家以“诈欺使一切归于无效”理论为依据,认为法律规避属于欺诈行为,应该归于无效。(错)

6.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虽属于特殊的物,但发生物权法律冲突时,仍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错 )

7.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24年《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1968年《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对)

8.国际油污损害所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成员国之间依该公约的规定确定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对 )

9.离婚案件各国多适用法院地法,其主要原因是离婚法律多为强行法,涉及一国民族习俗、伦理观念、公共秩序。( 对 )

10.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时,可以委托法院地国家的律师,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制度。(错)
 

三、名词解释

1.准据法

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其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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