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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宪法学》宪法的历史发展 复习内容 (二)

2018-12-29 09:45来源:浙江自考网

浙江自考网为大家整理2019年自考《宪法学》宪法的历史发展 复习内容 (二),供自考生参考。
二、宪法产生的条件

条件是指制约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内在和外在因素,任何事物的产生、存在及发展都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宪法也不例外,其产生也必须具备特定的内在及外在因素。对于宪法产生的条件绝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治、思想、经济、文化等角度进行了论述。

宪法之所以是近代资产阶级的产物,是因为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已经具备了宪法产生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思想文件条件。①政治条件,近代资产阶级的政治理想是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反对封建的个人专制,资产阶级在掌握了政权后,根据这种政治理想构造了近代民主政治体制,为防止这种民主政治体制被个人专制取代,就要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就要将规范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确认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从一般法律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使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②经济条件,近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之上的,商品经济是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态,资产阶级率先提出了普遍平等的政治权利与自由的主张,这种主张要求国家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而且这种约束不因人而变,而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上升为法律调整并将其推到根本法的地位是实现这一约束的唯一途径。③法律条件,到了近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关系变得日趋复杂和多元化,这种单一的法律表现形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首先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单独的民法典,随后出现了其它单独的法律部门,诸法合一到各部门法分离的趋势日益明显,其次是近代法学教育的发达,立法技术的提高也为这种分离提供了必需的手段。因此,宪法与其它普通法律相分离的条件已经具备。④思想文化条件。近代社会的进步,导致萌芽于古代欧洲的自然法思想得到新的阐释,自由、平等和正义的法律观被重新发现并赋予了全新的含义。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欧洲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发生,思想家们创立了分权学说、人民主权学说和基本人权学说,从而确立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制约国家权力并保障公民权利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因此,到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近代政治法律文化,已经成功地实现了对古代政治法律文化的超越。这种超越为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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