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成绩将于11月下旬揭晓,现就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4年11月27日——11月29日 共三天
二.办理地点
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体育路200号,原体育路小学内)
三.办理毕业须提交材料
1.申请专科毕业考生须提交:(1)准考证(含异地准考证);(2)课程合格单;(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有免考课程者,须提供省考试院“免考课程证明”;(5)外省转入者须提供省考试院审批通过的“外省转入考生登记表”;(6)若使用全国英语等级(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NCRE)考试成绩者,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本科毕业考生在专科所需的材料基础上增加:(1)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正本或复印件,若提供复印件,必须有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的公章;(3)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前置学历电子注册在库考生,提供学信网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
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二○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流程
1.填表:凭准考证、身份证在205室李老师处领取《浙江省高等
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申请表》(草表)。领表后填写表格,考生将填
好的表格及按规定上交的材料交李老师初审。
2.交费:初审合格后凭表格到204室林老师处缴毕业审定费50元。
3.复审:交费后凭交费收据及毕业登记表到208室赵老师处进行电脑程序复审。
4.核对复查:电脑复审通过后,打印出《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正表),考生必须将本人的所有信息认真核对,若有差错,即刻更正,尤其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5.填写正表:《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表》(正表)的填写分三个栏目:第一,学习培训简历栏,从初中填写到现在的自学考试,只填学习简历,不填工作简历。第二,个人鉴定栏,要求考生在自学考试期间对本人的思想、学习情况及工作表现作200字左右的总结。第三,单位鉴定栏,要求考生工作单位对考生思想、工作表现作50字以上的评价,并盖章,不能用“同意本人鉴定”或“同意毕业”等简单评价,若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来进行评价盖章。本表所有栏目填写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6.交表:填写好的正表于12月4日前上交至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