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①合同落空的,解除合同;②只是受到影响,没有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程度的,可推迟执行合同。
5、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与证明不可杭力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出口方)应及时通知对方,通知的最迟期限一般为15天。寄出通知的同时还要寄出有关部分提供的证明,作为证据。出证的机关一般为当地商会,或公证机构。我们国家就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这样的机关出的证明有效第十四章 仲裁(Arbitration)
1、仲裁的概念在国际贸易当中,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后,在执行合同过程当中,由于种种原因,使合同不能顺利履行,甚至引起了争议、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又不愿意到法院去打官司,自愿将争议的问题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来进行裁决,这种办法就叫仲裁。仲裁又叫公断。
2、仲裁的性质仲裁的性质它赋有法律的强制性;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定下来后,买卖双方就得遵照执行,所以对买卖双方就有约束力。
3、仲裁的好处。
①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不是政府设立的组织机构。仲裁员不是国家任命的,双方都可推选。
②仲裁解决问题快。因仲裁员都是由国际贸易的专家学者组成,他们熟悉业务、国际惯例、国际法,所以解决问题快;
③仲裁费用比诉讼少,可大大节约开支。
④仲裁是最终裁决,裁决下来,对双方有约束力,都得遵照执行。
⑤仲裁方式解决争端气氛较好,不伤和气。有利今后发展贸易。
4、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有以下几种:①友好协商,②调解,③仲裁,④诉讼。
诉讼有如下的特点:
①法院是国家机器,法官是国家任命的。
②诉讼具有强制性,只要一方起诉,另一方就得应诉。
③诉讼程序复杂,处理问题比仲裁慢。
④诉讼费用较高,如果打输官司,还得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
⑤诉讼处理争议,法庭上双方处于对立状态,关系比较紧张,有伤和气,不利于以后贸易的发展。
5、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1)仲裁协议的形式有两种①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是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②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仲裁协议。
前一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种是合同之外的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仲裁协议的作用:
①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旦发生争议时,双方只能仲裁,不得到法院去起诉;
②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法院不予受理,退交仲裁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