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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贸易实务”串讲资料三十八

2013-07-25 20:11来源:浙江自考网

 ③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6、仲裁地点的规定:

  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仲裁地点的规定有三种:

  (1)在中国仲裁;

  (2)在申请人所在国仲裁;

  (3)在第三国仲裁以上三种规定中,如选择第三种在第三同仲裁时,应该选择政治上对我国友好,办事公道,效率较高,有一定专业知识,能胜任仲裁任务的国家来担任。

  7、仲裁机构在国际商事仲载机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常设机构,一种是临时性机构。

  (1)国际上的常设机构:

  如国际商会成立的“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苏黎世商会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我国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我们的仲裁在国际上影响很好,设立的机构有三个,北京、深圳、上海。在世界主要国家的仲裁机构当中,我国的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之多,结案之快,名列第二位。

  7、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做出之后,这个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要遵照执行),如败诉的一方不服,不遵照执行,胜诉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强制其执行。

  8、仲裁费用的负担仲裁费用,一般谁输了官司,谁负担仲裁费用。如果由于买卖合同签得不妥,使双方理解不一样,造成的纠纷、仲裁费用可由仲裁员看情况酌情处理,由双方负担。

  第十五章 国际商务谈判前的准备工作

  1、国际商务谈判前的准备国际商务谈判前的准备,最主要的包括如下几项:

  (1)谈判人员的选定(2)选择目标市场(选择适当的目标市场,合理地确定市场布局。)

  (3)选择交易对象(要了解客户的有关情况,其政治、文化、背景、资信情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情况。)

  (4)正确制定谈判方案。这是很重要的、很关键的一环。(就是要达到的最高或最低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个目标所采取的策略、步骤和做法,它是谈判人员遵循的依据。)

  (二)交易磋商的法律步骤一般有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或叫四个步骤,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订立合同不可缺少的两个最主要的法律步骤。

  3、什么是询盘?

  询盘又叫询价。询盘一般是买方询问各项交易条件的表示。询盘在法律上没有效力。

  4、什么是发盘?

  发盘又称为报价,法律上还称之为“要约”。发盘是每一笔交易中必须有的一个环节。

  发盘必须具备下面三个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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