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破产法适用的范围:
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但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均不适用。
2、破产申请人是指:1)债权人申请。2)债务人申请。
3、破产案件的管辖分为:1)地域管辖2)级别管辖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时间。
5、如何界定债务人的财产?
1)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清偿债务取得的财产。2)因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债务人未履行的合同而取得的财产。
3)因债务人的无效行为或可能撤销行为而由管理人追回的财产。
6、破产企业债务人无效的行为包括那些?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2)转移财产的3)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
7、可以申报的债权包括哪些?
1)附条件、附限期的债权或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2)保证人承担保证义务最债务人形成的债权。3)解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4)债务人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形成的债权。5)付款人对债务人所处的票据付款或者承兑而形成的债权。
8、不必申报的债权包括那些?
1)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2)所欠的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的费用。
## 债权人会议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10、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包括那些?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1)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人,2)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3)有优先受偿权但优先权的行使未能就担保物获得足额清偿的债权人,4)代替债务人清偿了摘取的保证人。
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1)未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2)债权富有停止条件,其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人;
3)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在债权申报届满之后起15日内召开。
12、可以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的主体包括那些?
1)第一次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2)以后债权人会议,在人们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券总额1/4以上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
##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实行双重表决制。
## 人民法院在破产企业的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有最终的裁决权。
15、破产企业重整的申请人: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3)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和解申请的提起人是由债务人提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