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重点笔记串讲 席卷全球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浪潮
§6.1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
国家干预与经济自由不仅是宏观经济领域的永恒主题,也是社会保障理论长期争议的焦点。
福利经济学,福利国家理论:(国家干预)政府承担全面责任的社会福利思想。→公平目标。
新保守主义经济学:自由公正与不干涉主义。→效率目标
(弗里德曼·哈耶克·布坎南)(市场)
70年代后,福利国家陷入了一系列危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一)社会保障成本太高:(北欧:40%-50%GDP)
1、人口年龄老化 2、经济下降,失业上升
3、保障水平过高 4、管理成本过高
(二)影响经济效率:
1、福利国家为追求政治目的,导致福利供给过剩,引起一些人工作积极性不高,形成动力真空。(累进税,高边际税率)
2、过高的社会保障,增加了劳动力成本,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投资热情。
(三)管理效率低: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服务欠佳。(英:16亿英镑)
(四)破坏社会发展:由于高福利,人们习惯于依靠国家与政府,这是对自立、自主与自我负责精神的破坏。
(五)社会保障制度(保险)未能随社会保障对象的变化进行调整。(灵活就业政策)
新保守主义认为,社会保障制度陷入危机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福利经济学认为,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属于公共产品,公共资源在公共领域的分配,因此,缓和社会不公平,创造并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基本目标定位。因此,它将全面型的普遍福利与服务视为政府责任,经费源于财政,并舍弃了一些可能产生一定效率的做法。因此,陷入危机不可避免。他们认为,在社会保障领域,福利服务应实行市场化与自我负责,应当降低国家的作用,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要体现个人自主精神,必要建立自我保障意识,家族也必须为其成员的福利承担责任。
第三条道路=新保守主义+国家干预主义
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措施:
(技术性改革+基本结构与政策调整)
(一)改革缴费与给付制度,增收节支:(开源节流)
1、增收
(1)提高社会保险缴费率。(最直接手段)比、法、荷、英。
(2)提高或取消缴费工资的上限。(美:1945 3000$→1999 72600$,比利时取消)
(3)形成新税种:社会保障收入新税:遗产税(良税)
(4)某些社保项目开始收费:医疗保障:镶牙、补牙。
(5)积累制基金运营收益。
2、节支
(1)减少支付范围,缩小某些社保项目覆盖面。从普遍性原则到有选择性原则,帮助低收入者。
(2)降低支付水平:养老金:
A:改革计发办法:最高10年平均收入→退休前25年
B:改革调整机制:a、物价指数b、工资指数
(3)缩短享受年限:
养老金:提高退休年龄或缴费年限
失业保险:缩短领取期限,延长等待期。
(4)降低管理成本:
(二)实行私营化,扩大福利供给领域的市场经济成分
美:将一些项目委托给私人机构和社会团体办理。
英:私人招标∥私人养老保险,医保的发展。
瑞典:公共服务私营化:私人医保机构。
(三)基金财务制度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
a、 老龄化b、个人负责c、效率激励
(四)对社保体系做必要的调整与改革
1、 管理上,下放权力,改统一管理为分散管理
2、 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
3、 应对灵活就业模式的变革
(五)促进就业以减轻社保负担:加拿大“有工作就是最好的保障”。布莱尔:“增加社会服务不增加津贴”
(六)其他改革:创新管理工具等。(法:高效卡)
§6-2 经济体制转型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伴随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进行的,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仿效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
一:计划条件下的社保:
“人人平均享受”(国家保险型)仅强调了公平,却忽视了效率,结果是随经济效率的下降,社会保障制度的成本与负担越来越重,难以为继,造成经济效率日益低下。
二:市场体制下的改革:(投资资助型)
1、建立社会保险与社会及救济相互补充的保障体系
2、建立了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补充+自愿)
3、增加缴费主体,提高缴费率:(个人)
4、提高退休年龄,降低养老金待遇。(65;60)
§6-3 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一: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对社会保障的影响:
80S:经济调整:工业化国家经济衰弱→发展中国家
国际组织建议:
1、际货币基金组织:贬值建议 2、紧缩政策:失业
二:改革
1、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亚洲):斯里兰卡
2、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智利、秘鲁(个人账户)
3、 医疗制度改革:扩大覆盖面
§6-4 我国社会保障的改革
一:改革历程
社会保障作为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相伴而生的一种制度安排,以经历了50多年的历史,大体分为两个阶段:即改革开放前的国家——单位保障制度和改革开放后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近10多年来,实际上处于两种制度的模式的转型阶段,即新旧制度交替的过渡时期。
(一)国家单位保障 (计划经济)
改革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部分;在强调国家——单位——个人利益高度一致的原则下,由国家与单位共同扮演着社会保障供给者和实施者的角色;国家与单位相互依存,承担共同责任。
而社会成员被分割在各个单位(在城市里是:各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在农村里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或生产小队、集体组织;)并与所在单位构成不可分割的联系,无偿的享受着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从而是一种新型的国家——单位保障模式。
(二)国家社会保障制
改革后,其发展趋势已明显的体现出国家社会保障模式的特点。在国家——单位——个人利益日益多元化的条件下,虽然国家仍主导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构,但构成中国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政府、企业、社团、个人)却都必须共同分担社会保障责任。国家通过立法凝聚 来确立社保制度。之后,通过社会化方式加以实施,社会保障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系统。
二:国家单位保障制
(苏联模式+中国特色,改革前30年的历史)
(一)形成与发展:经历了四个时期
1、创建时期(1949-1956)
法律依据:1949.10.1充当临时宪法的《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制度基础:战争时代的供给制。
(内战未结束:作战+组建人民政权+恢复生活+提供保障)
1949.12.9 政务院《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
1950.6.17 政务院 《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
创建:
(1)1951.2.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1956年修订)
针对城镇职工,满100人的工厂由资方出资,其中70%直付作为基金调剂金,30%上交全国总工会形成总基金。
(2)1952.6.27 《关于国务院人民政府、党政、团体积极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
(3)1956: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提出了“五保制度”。
这一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是以国家为主要责任主体、城镇单位担负共同责任,并一起组织实施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的主要任务是(1)制定政策(2)直接供款(3)组织实施
城镇单位的主要任务(1)缴费(2)具体实施(工会)
农村集体 (1)救济“五保户” (优待烈军属)
2、调整:(1957-1968) 内容调整
背景:三大改造完成,完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与单位互相联系,在城镇国有企业一统天下,农村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国家、单位、个人利益完全一致,社会保险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劳动分配+社会保障
(1)企业职工退休养老成为一种独立的制度安排。
1957.3 1958.3 《工人退休、退职处理规定》。
(2)农村:三级医疗保险网,县、乡(公社)、村(生产队)
3、责任中心的转移(1969-1985):文革
1968:撤销内务部,主管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义务。
1969: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心的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
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劳动保险费改为企业营业外列支。
形成了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费用由企业实报实销,这是企业保险模式。
1978:十一届三中全会 78年宪法恢复原来的社会保险制度。
1980: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老干部(终身制)。
1984:农村:承包责任改革已确定;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4、向国家社会保障制迈进(1986年以来)
1986:社会保障社会化改革开始 《七五计划》单章阐述社会保险社会化
《劳动合同制》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 社会统筹+单位+个人缴费
(二)特色评价 三大板块
1、框架
(1)国家保障板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保;城镇居民价格补贴;军人保障;民政福利;农村救灾救济;
(2)城镇企业(封闭式运行70%——100%+国家津贴)
(3)农村集体(社对集体统一提留)
合作医疗、五保供养、其他福利(困难补助、敬老院等)
2、特色
(1)国家负责 (2)单位包办 (3)板块分割
(4)封闭运行 (5)全面保障
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一)转型与确立
1、制度转型的时代背景: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从国家——单位保障制转向国家——社会保障制,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1)经济体制改革新带来的变化动摇了国家——单位保障制的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
80年代初: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经济下降,导致“五保”修改,合作医疗取消。
城市:经济改革导致多元经济并存,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单位、个人利益分离。
(2)国家——单位保障制本身亦存在缺陷,并在实践中造成日益严重的影响。板块向封闭运行,对享受者而言不公平,企业间封闭,统筹功能下降。
2、转型历程(1986)建制理念的变化。
(1)1986-1993 :重点是为国企改革配套和缓解农村贫困问题。国家——单位保障体制延续;但国家——社会保障体制开始生长。
改革主要目标:城镇,社会保障要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
农村,大规模的扶贫运动来消除普通贫困现象。
改革: 国企:1986《国企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1986《国企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1991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1993《国企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农村:扶贫;其他:发行福彩。
(2)1993-1997:社会保障成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国家——单位和国家——社会制度并存,但此消彼长。
1993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揭开了社会保障社会化改革的序幕。社会保障制度为确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准导机制。
第26-38条:a、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b、社保体系(保、救、扶、安、助、储)
c、单位、个人共同承担
d、统帐结合
城市:1994《医疗改革试点》,医保制度取代原来的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两江”(镇江、九江)试点,1996《扩大试点》(海南模式、深圳模式、青岛烟台模式)
1995 《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1997《关于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1997《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农村:199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994-2000《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3)1998年以来:社会保障逐渐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国家——社会制度特设日益明显的得到体现。
标志:
a、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保留民政部;新建劳动保障部;同意管理体制。
b、建新型社保制度的明确目标: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保体系。
c、超越了片面为国企改革配套的和单纯为市场经济服务的观念。开始将社保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安排来建设。
改革:1998:下岗再就业,深化住房改革,基本医保
1999 《失业保险条例》《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住房公积金》《低保条例》。
2000 《关于完善城镇社保体系的试点方案》
2001 《国有股减持》
结语:前30年典型的国家——单位制;后20年向国家——社会制演变;目前,正处于建设完善阶段。
评估:渐进改革,双轨运行,试点先行。
(二)制度评价:
1、国家——社会保障制的可持续性
(1)责任共担机制。政府+企业+国家+社会各方
当这种制度在实践中出现问题时,可以通过责任的调整来增强承受力。
(2)水平适度的多层次制度安排(基本+补充+自愿+家庭)有效控制制度的刚性。
(3)社会化的制度安排:重视各方参与,同时强调自我保障,有广泛的基础。
(4)可以充分的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个人账户,可预防老龄化;与资本市场相结合可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2、面临的主要问题
(1)新的社保体系不完善,安全网客观上存在着漏洞。
完善的体系:
a、规范协调的保障项目体系。
b、确保制度运行安全的健全的监管体系。
c、满足制度实施的完善的服务体系。
(2)立法滞后对新制度负面影响巨大。
立法先行是一项基本原则。(立法——管理细则——组织实施)
(3)实践中造成的不公平亟待改变。
企业负担不公平;个人负担不公平。
(4)责任划分不清,国家财政还未真正到位,直接损害新制度的健康发展。
并非真正的资金不足,而是因责任划分不清导致财政不到位。我国经济已持续20年高速增长;个人收入增加;国家财政增加。
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政府责任与民间责任;中央责任与地方责任。
(5)有效性有待提高:
a、个人账户激励机制不够
b、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增加
c、低保,城市分割
d、住房自有化、私有化导致代价上升,未实现居者有其房。
(6)地区发展不平衡,直接制约着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