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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要点复习 第二章(三)

2018-12-07 14:39来源:浙江自考网

,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

特征:1.诉只能向代表国家行使民事审判权的法院提出,是当事人期望获得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

2.诉的内容仅限于请求保护民事权益或解决民事纠纷;

3.提起诉的原因在于当事人之间民生了民事纠纷;

4.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要素:1.当事人,任何诉,都必须要有当事人,没有当事人,诉就不能提起,当事人不符合条件,诉就不能顺利进行

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是指原告在诉讼中所提出的具体的权利主张,或将其表述为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请求法院予以裁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

3.诉讼理由,又称诉的理由,是指使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得以成立的根据,包括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两方面的内容。

种类:1.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2.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给付义务的诉

3.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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