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自考生申请学位的事项
2013-12-16 20:51
来源: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学位申请事项
1. 浙江大学的学位申请仍按原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到浙大成教院自考办申请,请考生事先参阅“浙大继续教育网”(www.ce.zju.edu.cn)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及公告。
2. 其他院校须按新的规定申请学位。按新规定申请学位,是指按该专业全省毕业生的15%授予学位。
3. 凡申请学位的考生,要及时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或各主考院校的网站了解办理领证的手续及时间。